2017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补充申报)拟立项公示
2017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补充申报)拟立项公示
2018-11-23
根据《长春市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及高新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17-2020年)》相关规定,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拟认定的2017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充申报) 5户,予以公示,公示期1周。在公示期内,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如有异议,欢迎通过长春科技网、电话等渠道反馈意见,长春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负责异议受理。
公 示 期:2018年11月20日—11月26日
受理处室:长春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
受理地址:市政府1410房间(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
联系电话:88777251
2018年11月20日
附件:
2017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拟立项名单(补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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