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协议书的通知[附件]
关于签订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协议书的通知[附件]
2015-12-17
各有关单位:2015年长春市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名单公示已结束。请各有关单位及时与我单位联系,签订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协议书,完成后补助款项拨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材料
1、各有关单位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协议书》(协议书编号按公示名单顺序自行编号)一式四份,签字盖章、简装(左侧装订)(长春科技网表格下载中下载)。
2.各有关单位携带收据一张。
收据正面:付款单位: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款项内容: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款,金额:10万元。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
收据背面:受款单位名称、帐号和开户行。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二、报送时间
即日起-12月18日
三、联系人及电话
高新处 吕季姝
电 话: 88777273
201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