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论的通知【附件】
关于公布2015年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论的通知【附件】
2015-12-03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长春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评估论证,现将2015年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论予以公布。
验收合格和基本合格的项目,作为市级科技成果进行管理,请项目完成单位到长春市政务中心4楼A区长春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领取项目验收证书。同时,办理长春市科技成果登记等相关手续。
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请项目承担单位在通知下发后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复议申请。
联系人:蔡豪泽、肖鸾慧,电话:88779775、88777251
特此通知。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