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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春市科技企业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附件]

关于开展长春市科技企业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附件]

2015-08-20

各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局及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市科技企业基本情况,为更及时了解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和融资需求,为更直接、更有效、更有针对性为科技企业服务,市科技局决定开展科技企业登记备案,系统建设市、区两级科技企业数据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条件
  1、依法在长春市登记注册一年以上正常运营的企业。
  2、符合国家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
  1)工业类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
   2)农业类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
   3)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
  3、符合下列条款之一的中小企业:
  1)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
  2)各类科技园区、孵化器、加速器内的企业;
  3)承担过各级政府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
  4)获得各级政府及部门科学技术奖或政府科技成果推广奖的企业;
  5)拥有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企业;   
  6)近三年发生过技术交易的企业。
  二、流程
  1、申请
  通过长春科技信息网(http://www.ccst.gov.cn) 或长春科技金融创新服务平台网(http://www.cckj.gov.cn)首页登录“长春市科技金融创新服务平台数据库”进入“长春市科技企业数据 库”进行注册,注册信息核准后再登录,按提示填写“长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后提交,系统将企业按所在区域存入各区的科技企 业数据库待审。
  2、登记
  企业将填好的“长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及相关附件下载打印装订两份纸件材料,企业法人签字及加盖公章后,携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 印件、企业代码证及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到长春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长春市高新区磐谷路333号,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对面)市科技局设立的科技企业登记备案受理窗口;窗口将受理材料按企业所在区分批转送给各区、开发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核实登记,同时将核实登记的科技企 业存入区级科技企业数据库,同时上传市科技局进行备案。
  3、备案、入数据库
  市科技局经复核汇总后,按批次进行全市科技企业备案情况的公示,入长春市科技企业数据库。  
  三、要求
  1、各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由各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科室具体组织实施,并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衔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督促辖区内企业按时保质完整填报与更新,并负责核实填报与更新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2、长春市科技企业数据库信息的填报与核实工作是一项常态化工作,2014年10月15日前完成首次企业数据填报、各区、开发区核实登记与提交及市科技局备案入数据库建档工作。科技企业需每年六月末前更新数据库数据。   
  3、市科技局将根据科技企业登记备案了解到的科技企业对技术创新和投融资需求,有针对性制定扶持科技企业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完 善市级科技计划体系,使通过登记备案的科技企业优先得到政策和科技计划的支持,同时科技企业还可以得到科技管理部门和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提供的投融资、咨询 服务、科技金融信息共享、创新创业、管理咨询、人才培养、市场开发、法律咨询、上市辅导等方面的系统服务。
  四、责任单位与联系人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推广处:吕燕军  
  联系电话:88777263   13514485967 
  传    真:88777253
  邮    箱:cckj88777263@163.com
  咨询服务:长春市科技局科技企业登记备案窗口(长春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磐谷路333号,长春高新区管委会对过)
  咨询电话:88794107


  附件:长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